我出租了一套房屋,签了两年的合同,结果刚刚住一个季度房东就给我说他把房屋卖了叫我搬出去,这样的情况算不算违约?他一个人说不算,由于提前一个月给我说的,但心里就是非常不爽,很不容易刚刚习惯,又要搬家,我是一个单身女子搬家非常不便捷,假如算是,那样付多少违约金适合?
房子出租合同的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觉得解除合同比继续履行合同更有益于自己利益,依据合同自由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对此,国内《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收获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依据国内有关法律的规定,行使房子出租合同解除权有约定解除及法定解除两种形式:
依据国内《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房子出租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当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当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我们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因不可抗力导致不可以达成合同目的;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行为导致不可以达成合同目的;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因此假如房子出租合同签订后想解除合同,就要在房子出租合同中事先约定解除的条件。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法》第229条规定:出租物在出租期间发生权变动的,不影响出租合同的效力